出生日期:1950年10月15日
别名:薛明森
犯罪行为类型:跟踪、囚禁、性侵犯、故意杀人
受害人数:1人死亡,2人被囚禁53天
犯案日期:1980年5月16日 至 1980年7月7日
逮捕日期:1980年7月7日
犯罪方法:持枪劫持母女,囚禁于改装壁橱内,多次性侵犯并用摄像设备录像,因6岁男童目击,用铁棍将其杀害
犯罪区域:美国 明尼苏达州 罗斯维尔市
刑罚状态:在狱中服刑,2010年及2016年假释申请均被驳回
时间轴:
1964年 14岁纵火烧毁他人公寓,被勒令接受强制心理辅导
1965年 15岁就读亚历山大高中,对数学老师玛丽·斯托弗产生爱慕,开始跟踪
1975年 持枪闯入欧文父母家中意图绑架玛丽未果,威胁受害者不许报警
1979年 玛丽一家返回美国,薛明升在其住所附近租房,开始长期监视
1980年5月16日 在理发店外持枪劫持玛丽及其8岁女儿伊丽莎白,6岁男童杰森·威尔科曼路过目击,被薛明升用铁棍杀害并埋尸
1980年5月16日至7月7日 将玛丽母女囚禁在家中改装的壁橱内,以杀害女儿相威胁,对玛丽实施多次性侵犯
1980年7月7日 玛丽卸开壁橱门锁逃脱并报警,薛明升在其经营的电器店被捕
1981年2月 庭审期间,薛明升藏匿刀具冲向证人席,用刀划伤玛丽面部,缝合62针
1981年 法院以绑架、强奸罪判处30年,以二级谋杀罪判处40年,合计70年
2010年 首次获得假释资格审查,因认定其仍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被拒绝假释
2016年 第二次申请假释,再次被驳回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1950年10月15日,薛明升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父亲为林业统计学专家,后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母亲为家庭主妇。薛家共有三个孩子,薛明升为长子。
1958年(8岁),薛明升随家人移居美国明尼苏达州罗斯维尔市。他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始终是班级第一名,但性格孤僻,不与同学交流,且在家中经常打骂弟弟。1961年(11岁),父亲因癌症去世。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外出打工维持生计。母亲在接受心理医生询问时称薛明升“对家人毫无感情,谎话连篇”,形容其像“野狗”。1964年(14岁),薛明升无端纵火烧毁三名陌生人居住的公寓,险些造成人员伤亡。事后他向法庭表示,只是因为“看那两个人不顺眼”。因年龄原因未被刑事处罚,被法庭勒令接受强制心理辅导。
青少年时期,薛明升在家中殴打弟弟,在外用石头砸路边车辆。他还曾偷看母亲洗澡,甚至有猥亵母亲的行为。1965年(15岁),薛明升以第一名成绩考入亚历山大拉姆齐高中。进入高中后,他遇到了九年级代数教师玛丽·斯托弗(时年22岁),开始对其进行跟踪和性幻想。高中期间,薛明升以玛丽为主角撰写多部小说,内容涉及偷情、强奸等情节,将自己与玛丽写入虚构的亲密场景中。
薛明升曾考入明尼苏达大学并获得奖学金,就读一年后辍学。此后经营一家名为“薛明升电子公司”的电器销售店维生。1975年,薛明升通过电话黄页找到玛丽丈夫的家庭住址后,持枪闯入欧文父母家中意图绑架玛丽。发现找错对象后,他用枪威胁老夫妇不许报警,随后逃离。受害者因恐惧未报警。1975年至1979年玛丽一家在菲律宾传教期间,薛明升因无法获得其行踪,情绪日益焦躁。
1979年,玛丽一家返回美国后,薛明升在其住所附近租房或设点,通过望远镜长期监视玛丽一家的生活轨迹。他记录了玛丽一家的作息时间,获取了公寓备用钥匙的位置,并试图在玛丽住所地下挖洞以实施绑架,后因未能打通而放弃。
被囚禁期间,薛明升对玛丽说“你给了我一个B,毁了我的人生奖学金”,以此作为犯罪动机的辩解。调查显示薛明升高中数学成绩实际为A,此说法系编造。
被捕入狱后,薛明升曾试图收买即将获释的囚犯,承诺支付5万美元,要求其出狱后杀害玛丽及其家人。该囚犯向FBI举报了薛明升的阴谋。
1981年庭审期间,薛明升在衣服内藏匿刀具,在法庭上突然冲向证人席,用刀划伤玛丽面部,玛丽的面部和嘴部受伤,缝合62针。
薛明升被判70年监禁后,分别于2010年和2016年两次申请假释。法官在评估后认定,薛明升在审判期间及入狱后仍多次威胁杀害玛丽及其子女,且从未表现出悔改之意,裁定其仍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两次均拒绝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