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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育志

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

出生日期:1990年

别名:无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

受害人数:1人死亡,另1起强制性交未遂

犯案日期:2020年10月28日

逮捕日期:2020年10月29日

犯罪方法:持绳索从背后勒昏受害者后实施性侵,再以绳索勒毙,驾车弃尸于偏远山区道路旁

犯罪区域:中国 台湾省 台南市、高雄市

刑罚状态:2026年4月23日,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轴:

2020年9月底 梁育志在长荣大学附近同一路段试图掳走另一名女大生,徒手掩住对方口鼻,受害者尖叫逃脱,报案后未获重视

2020年10月28日20:00左右 马来西亚籍24岁钟姓女大生独自从校园走回租屋处,行经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育志以绳索勒昏,拖入草丛性侵后勒毙,塞入后备箱载运弃尸

2020年10月28日23:00左右 钟某的室友发现她迟迟未归,上网发文协寻

2020年10月29日9:00 正式向警方报案

2020年10月29日21:00左右 警方循线将梁育志逮捕归案,在其车内采集到证据后他才松口坦承杀人

2022年3月 桥头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梁育志死刑

2023年 高雄高分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24年 更一审仍判死刑

2026年1月29日 高雄高分院更二审以非事前预谋杀人,有教化可能为由改判无期徒刑

2026年4月23日 最高法院驳回双方上诉,无期徒刑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梁育志出生于1990年,案发时为30岁,此前已有犯罪前科。早在2012年和2013年,他就曾犯下多起偷窃女性内裤的案件。

2020年9月底,梁育志首次在台南市长荣大学附近的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便道尝试作案。该路段位于校园附近,夜间照明不足且行人稀少,成为他选择此处作案的重要原因。他选择的时间同样是夜间,一名女大生独自步行经过该路段时,梁育志从背后徒手掩住对方口鼻,试图将其掳走。受害者奋力尖叫并成功逃脱,随后向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然而,这起报案未被警方重视,案件被压下,未能及时对梁育志形成威慑。首次作案失败后,梁育志并未收手,反而开始改进作案手法,他从家中携带童军绳作为工具,并在网络上专门学习上吊结的打法,以确保下一次作案时能够迅速将受害者勒昏,降低其反抗和逃脱的可能性。

2020年10月28日20:00左右,就读于台南市长荣大学的马来西亚籍24岁钟姓女大生,在独自一人从学校打工完毕返回租屋处的途中,行经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的便道时,遭梁育志以预先准备好的童军绳从背后套住颈部勒昏。钟某当晚8点多从学校打工完返回宿舍,走出学校仅300公尺即遭掳走,整个过程无声无息,未引起周围注意。

2020年10月28日23:00左右,钟某的室友发现她迟迟未归,先是上网发文协寻,隔天早上9:00正式向警方报案。警方在锺女失踪处附近的排水沟中找到她掉落的一只白鞋,随即调阅周边监视器画面并逐一过滤过往车辆,最终锁定梁育志的车辆涉有重嫌。

根据验尸报告和检方调查,梁育志将钟某勒昏后拖入路边草丛实施性侵,随后用绳索将其勒毙。受害者死状极为凄惨,胸部有明显的咬痕与吸吮伤,阴道内壁严重充血,梁育志还以不明9公分柱状物对受害者进行侵害,导致大量空气被推入子宫颈,心脏内积存150cc空气形成气体栓塞,这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作案后,梁育志将尸体塞入自己汽车的后备箱,一路在台南、高雄两地绕行逾200公里,冷血伴尸长达19小时。在此期间,他曾两度停车,以手指和嘴巴对遗体进行侵犯,其冷静和残忍程度令人发指。最终,他将尸体弃置于高雄市阿莲区大岗山产业道路旁。

警方于10月29日21:00左右,许在梁育志位于阿莲区的住处将其逮捕。梁育志被捕时外表斯文,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但面对警方的讯问,他最初两度谎称自己没有掳人,先是否认到过长荣大学附近,后又谎称曾载一名女大生上车但已赶她下车。直到警方在其车内采集到明显的血迹反应,并在后备箱发现一袋新内衣裤,他才终于松口坦承“我把人勒死”。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梁育志并非初犯,早在2012年及2013年就曾犯下多起偷窃女性内裤的纪录,警方认为其心理存在疾病与变态倾向。

桥头地方法院、高雄高分院及更一审三度判处梁育志死刑,但最高法院两度撤销死刑判决并发回更审。2026年1月29日,高雄高分院更二审以“非事前预谋杀人”“有教化可能”为由,将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梁育志当庭连声道谢。

2026年4月23日,最高法院驳回双方上诉,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