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1970年2月6日
别名:
犯罪行为类型:抢劫杀人
受害人数:11人死亡,多人受伤
犯案日期:2004年 至 2012年
逮捕日期:2012年8月14日(击毙)
犯罪方法:持枪尾随抢劫枪击取款人员,伪装逃逸
犯罪区域:中国多个省市,包括重庆市、湖南省、江苏省、云南省等地
刑罚状态:被警方当场击毙
时间轴:
2004年4月22日 重庆市江北区持枪抢劫酒店女职工,打死1人、打伤1人,抢走现金7万元
2005年5月16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持枪抢劫一对夫妇,打死2人、打伤1人,抢走现金17万元
2005年10月16日 云南省宣威火车站因非法持枪被警方查获
2006年2月21日 因非法运输枪支罪被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8年4月 刑满释放
2009年3月19日 重庆市高新区袭击部队哨兵,打死1人、打伤1人,抢走自动步枪
2009年10月14日 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枪击案,打死1人
2009年12月4日 长沙市天心区持枪抢劫银行取款人员,打死1人,抢走现金4.5万元
2010年10月25日 长沙市雨花区抢劫公司经理,打死1人,抢走手提电脑等物品
2011年6月28日 长沙市天心区枪击一名男子,致其头部和腰部受伤
2011年7月 与妻子离婚,孩子归前妻
2012年1月6日 南京市下关区持枪抢劫银行取款人员,打死1人,抢走现金19.99万元
2012年8月10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持枪抢劫银行取款人员,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后重伤者死亡),抢走现金。同日,在重庆铁路枢纽枪杀铁路警察朱彦超
2012年8月11日 警方在歌乐山搜捕中发现山洞藏匿点,找到衣物、香烟盒等物品
2012年8月14日 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被公安民警击毙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周克华1970年2月6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出生,因从小体弱多病,周克华上学期间便开始锻炼身体,尤其喜欢跑步、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性格孤僻。1985年,15岁的周克华初中毕业。因成绩不理想未考上高中,家人希望他参军,却因体检不合格两度被刷下。无法继续学业的他,只能外出打工。次年,他进入重庆市渝中区一家公司打工。1986年3月,他因调戏妇女被江北县公安局龙溪镇派出所拘留了14天。
到了1987年,周克华跟着父亲在江边运沙,每天获得二十元至三十元的报酬。但没过多久,零星的沙场被集中承包了,周克华失去了经济来源。1991年9月,游手好闲的周克华潜入沙坪坝区井口镇半边街的蒋云波家,盗取现金120元、粮票100余斤,猎枪1支。1993年3月,周克华带着盗来的猎枪独自前往武汉,对家人谎称是出去打工。因非法持有枪械,他被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抓获,随后被送往武汉市汉南劳教所劳教两年。1995年出狱后,周克华在重庆火车北站附近做搬运工。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徐蓉,二人结婚,后育有一子。1997年,他远赴云南文山,购买了一把“五四式”手枪,很快就被当地警方逮捕了。此次他未被送入劳教所,而是在缴纳罚款后得以获释。
2000年,周克华与前妻徐蓉运营一辆“南坪-长生”的中巴车做客运。2001年底,中巴车突发车祸,导致部分乘客与徐蓉受伤。周家不仅失去工作,还需支付高额赔偿。
周克华原想通过离婚来逃避责任,但妻子坚决反对,他遂直接离家出走。他逃至缅甸。当时缅甸局势混乱,易于藏身。凭借不错的身板,周克华在当地做雇佣兵,主要负责押运违禁品。在此期间,他频繁接触枪支,练就高精度射击技术。在缅甸待了几年后,约2004年初,周克华返回重庆。
2004年4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重庆市某酒店的出纳和会计按公司要求提取7万元现金。二人来到公司附近江北区红旗河沟的工商银行五黄路分理处取款。周克华戴太阳镜、穿黄底黑横杠T恤在他们取完钱后,周克华悄然尾随二人,随后朝两名女职员头部连开两枪,造成一死一伤,紧接着抢走7万元现金后迅速逃离。重庆警方仅掌握犯罪嫌疑人为男性,约30岁,身高1.5米至1.7米,身材中等偏壮,寸头,作案时佩戴太阳镜,身着黄底黑横杠T恤,手提印有“华创国际商务酒店”标识的纸袋。根据现场两颗弹壳,警方推测凶器可能是自制手枪。
2005年5月16日上午9点30分,重庆市沙坪坝区三角碑转盘附近一家信用社,一对夫妻刚取出17万元现金,走出信用社不到100米,周克华近距离开枪杀害夫妻,夺走现金。枪声惊动一路过男子,周克华随之开枪将其杀害,后迅速逃离。此次,警方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得知犯罪嫌疑人为一名36岁左右的男子,身高1.7米,体态粗壮,平头,方圆脸,并绘制了模拟画像,但该画像与周克华的真实长相存在较大差距。
在抢劫17万元后,他逃至云南避风头,2025年在云南曲靖宣威火车站因非法持枪被警方查获,被判刑三年。但当时无人知重庆劫案系他所为。后来公安部通缉令上的照片,正是此时期在狱中拍摄。狱中周克华因表现良好获减刑六个月,于2008年4月15日出狱。
2009年3月19日,在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的某驻渝部队营房发生的一起哨兵被杀案。当时,一名蒙面歹徒持枪袭击了正在站岗的哨兵,哨兵不幸身亡,歹徒随后抢走了一支“81-1”自动步枪。
2009年10月14日下午1点55分,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突发一起枪击案,一名李姓男子身中八枪,不幸当场死亡。
2009年12月4日上午11点26分,长沙市天心区再发持枪抢劫杀人案。受害者郭某独自在银行取出4.5万元现金,正准备上车之际,守候在一旁的周克华迅速上前,开枪击中其头部,随后抢钱逃离现场。银行监控记录下了周克华踩点的画面,但画面较为模糊,难以清晰辨认其长相。警方依据视频资料模拟出了嫌疑人的画像,并发布了通缉令。同时,他们还从现场弹壳上提取到了凶手的混合DNA。
2010年10月25日上午8点20分,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家湖南环城经贸公司门口发生抢劫案,公司负责人肖某被杀,手机、电脑被抢。长沙警方找到了犯罪嫌疑人2009年的踩点视频。
2011年6月28日上午,长沙城区南部黑梨路附近一建筑工地发生枪击案,一名48岁的汽车配件商人张某被击中头部和腰部,所幸无生命危险。至此,长沙已发生四起枪击抢劫案。
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根据调查结果认为,这四起案件与2004年4月重庆枪击案系同一人所为。6月28日下午5点27分,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尽管通告发出后警方收到了不少线索,但收效甚微。
2011年7月,周克华离婚,孩子归前妻。他将之前所抢的钱财全部给了前妻和孩子,以至于父亲病逝时无钱办理丧事,这使他再次萌生了抢钱的念头。
2012年1月6日上午,周克华现身南京市下关区东门街2号农业银行附近。约上午10点,42岁的程某在银行取出约20万元现金后,刚走出银行不远,周克华迅速上前掏枪击中程某头部,抢走现金后逃离。陈某送医后不治身亡。
周克华并未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后来,警方在南京郊区发现了三双胶鞋,鞋头和鞋底磨损严重,是长期行走所致。经鉴定,这些鞋属于周克华所有,他以步行方式走出了南京。为尽快将周克华缉拿归案,公安部及重庆、湖南、江苏等十余省市不断提高悬赏金额,从最初的195万迅速升至540万元人民币。当时许多人都曾见过大街小巷张贴的周克华通缉令。但即便如此,周克华仍杳无音信。
此时周克华购得一些户外装备,躲藏在附近山上。案发一周后,也就是1月15日,南京一位市民在上山捕鸟时,在墓地发现了一个睡袋,里面装有部分人体组织,附近还有人类排泄物。南京警方将提取自人体组织的DNA,与长沙警方此前从弹壳上获取的DNA进行比对,结果显示完全一致。
不久后,有群众反映,通缉令上的嫌疑人酷似重庆籍的周克华。此前,重庆警方在排查未换领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时,发现曾有前科的周克华长期不在家,就连其母亲也不知他的去向。重庆警方遂提取周克华父母DNA样本,与嫌疑人DNA比对。这一比对带来了重大突破,最终确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的凶手就是周克华。
此时周克华并不知警方已查明其身份。他仍逍遥法外,藏身四川宜宾,并在一处洗头房结识1992年出生的女友张贵英。周克华将南京劫款20万元存到了张贵英的账户,并向其透露自己的历次案件,女友表示非常崇拜。
2012年8月10日,周克华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血案,造成一人死亡和两人受伤。这起案件发生在时隔七个月之后,是周克华在重庆犯下的又一罪行,被称为重庆“8·10”血案。他事先潜伏在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门口的中国银行附近,当受害者取款7万元走出银行时,周克华直接开枪,致一死二伤,抢走装现金的浅黄色女式单肩包后逃离。跑出几百米后,他搭上一辆摩的逃窜。事后,摩的司机受访时表示,当时他并不知晓搭车者是凶手。上车后,周克华说了三句话:第一句是“去新桥多少钱”;途中,司机手机响起,周克华说“别接电话,注意安全”;最后,摩的抵达新桥加气站时,周克华付了五元钱,说“就在这里下车”,随后步行离开,司机未留意其去向。
2012年8月10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针对周克华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0万元缉捕。通缉令印发量高达186万份,广泛张贴于重庆各处。周克华,男,汉族,1970年2月6日出生,身高约1.67米,中等偏瘦身材,肤色较黑,有重庆口音,会驾驶汽车。他自2004年以来在江苏、湖南、重庆等地多次作案,造成多人死伤,抢劫巨额现金。当时重庆市民对此记忆深刻。新闻媒体、电视台滚动播出通缉令,街头巷尾及重要公共场所几乎贴满周克华画像。
就在警方于城中展开大规模搜捕时,周克华再次步行离开重庆市区。周克华沿铁路步行三小时未被发现。在2012年8月10日,29岁的铁警朱彦超在重庆铁路枢纽梨树湾段执行任务时,与周克华不期而遇。周克华在朱彦超上前盘问时,未发一言便掏枪连开三枪,导致朱彦超当场牺牲。周克华随后将朱彦超的遗体拖至铁路旁的草丛中,直到两小时后才被警方发现。
当日晚间,警方在歌乐山的一处山洞内发现了一件破烂的深绿色成人T恤、两个香烟盒、被剥皮的电线以及新鲜排泄物,推测此处为周克华的藏身之所。于是,警方集中了万余名警力及警犬,分成上百个小组进行搜山,但并未发现人影。周克华在重庆市江北区大融城商场踩点时,他被一对情侣认出,情侣随即报警。警方反复查看商场周边的监控视频,专案组确认此人就是周克华。
8月13日晚,重庆警方截获周克华与女友的通话,电话中称14号将再次作案。警方称于8月14日6点收到消息,得知周克华可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微电子园附近。随后,两名警察发现周克华并开始跟踪。5分钟后跟踪到一小巷内,双方距离不到3米,周克华率先开枪,警察立刻还击,各向周克华开了两枪,周克华在开了三枪后头部中弹并倒地身亡。
击毙现场,周克华身穿蓝白色小方格短袖衬衫、深灰色西装裤、黑色皮鞋,身旁散落一部手机、作案时常戴的墨镜、两把手枪、三个弹夹与数十发子弹。其背包内还有部分现金及两张电影票。
从2004年至2012年,周克华在长沙、南京、重庆作案10起,共开枪24次,杀死11人,抢走半自动步枪一支、现金50余万元。历时八年之久的“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当日,几乎所有新闻媒体均刊登周克华被击毙的重大新闻。
事后调查显示,周克华所抢钱财多数给予前妻,警方最终仅追回6万余元。经调查,周克华所涉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其母、前妻及儿子确实不知情,因此不予追究责任。但其女友张贵英知晓周克华的真实身份。重庆‘8·10’血案发生后,张贵英仍与周克华会面,并将他抢来的劫款存入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中。她未向警方举报,反而将所了解的警方抓捕信息通过电话和短信告知周克华,为他通风报信。周克华化妆所用口红亦为张贵英提供。警方认为张贵英构成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13年3月22日上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张贵英公开宣判,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一万元。张贵英当庭表示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