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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于如

故意杀人/骗保

出生日期:1982年

别名:惊世媳妇、黑寡妇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骗保

受害人数:3人死亡

犯案日期:2008年11月

逮捕日期:2009年7月

犯罪方法:将母亲推落楼梯制造意外假象,在医院将安眠药、农药、甲醇等毒物注入住院亲属的点滴瓶中致其中毒死亡

犯罪区域:中国 台湾省 台南市、南投县埔里镇

刑罚状态:2013年6月13日,台湾省“最高法院”判处死刑,成为台湾23年来首位女性死刑犯,至今尚未执行

时间轴:

2000年 在高职就读期间于夜店陪酒,染上签赌六合彩恶习

2003年 与酒客刘宇航相恋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迁居南投县埔里镇与婆家共同经营臭豆腐批发

2008年8月 因下游餐厅停止向其作坊取货,纵火烧毁该餐厅

2008年9月 为母亲林侯月云投保

2008年11月 回台南娘家向母亲借钱遭拒,将母亲从二楼推落楼梯致死,诈领保险理赔金505万元新台币

2009年5月 婆婆郑惠升因腹泻住院,林于如将安眠药、抗忧郁药及防腐剂等注入点滴瓶,致其死亡,诈领保险理赔金

2009年6月 丈夫刘宇航首次因身体不适就医,林于如将农药、甲醇等注入点滴瓶,护士发现点滴颜色异常及时更换,刘宇航生还

2009年7月 丈夫再次因肠胃炎住院,林于如要求转入单人病房后,将工业酒精注入点滴瓶,锁上病房门离开,刘宇航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 保险公司发现林于如亲属在短时间内密集死亡,怀疑死因不单纯,向警方报案

2009年 林于如被警方逮捕

2011年5月21日 南投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个、无期徒刑2个,合并应执行死刑

2012年2月7日 台中高分院改判3个无期徒刑

2013年6月13日 台湾省“最高法院”判处死刑,成为23年来首位女死囚

2013年至今 在台中女子监狱关押中,死刑尚未执行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林于如于1982年出生于台湾台南市学甲区。高职就读期间,她曾在夜店陪酒,在此时期染上签赌六合彩的恶习。此后她与酒客刘宇航相恋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随丈夫迁居南投县埔里镇,与婆家共同经营臭豆腐批发生意。因沉迷赌博,林于如积欠巨额债务。

2008年8月,因埔里一家知名餐厅停止向她的臭豆腐作坊取货,林于如纵火烧毁该餐厅。

2008年9月,林于如为母亲林侯月云投保。同年11月,她返回台南娘家向母亲借钱遭拒,遂将母亲从二楼推落楼梯,制造意外假象。林母因头部重创不治身亡,林于如成功诈领保险理赔金505万元新台币,约半年内花光。

2009年5月,婆婆郑惠升因腹泻住院。林于如趁单独照顾婆婆之机,将安眠药、抗忧郁药及防腐剂等混合液体,以针筒注入点滴瓶中,将婆婆毒死,再次诈领保险理赔金。

2009年6月,丈夫刘宇航因上吐下泻就医。林于如将农药、甲醇等毒物调和后以针筒注入点滴袋中。护士发现点滴颜色异常,紧急更换,并将病床移至护理站就近看顾,刘宇航得以生还。林于如回院后发现丈夫未死,数小时内再次试图注毒,遭护士制止。

2009年7月17日凌晨,刘宇航再次因肠胃炎住院。林于如向医院要求将丈夫转入单人病房,当晚将工业酒精以针筒注入点滴袋后锁上病房门离开。护士约两小时后发现刘宇航情况恶化,经抢救三日后不治。林于如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婆婆与丈夫的理赔金,引起保险公司怀疑并报警。

警方调查期间,林于如又主动供出曾于2008年纵火烧毁餐厅。警方另查出,林于如已为小姑和儿子投保,疑似意图继续谋害。

案件审理期间,辩护律师主张林于如经鉴定智商仅57,属智能不足,且案发时可能受家庭暴力影响,不应判处死刑。台湾省“最高法院”审理后驳斥此主张,认为没有证据显示丈夫有外遇或家暴行为促使林于如杀人。精神鉴定报告显示,林于如杀夫过程冷静,为避人耳目特意要求转入单人病房,事先备妥毒药及针筒,具备完整辨识行为能力。法院认定林于如人性既泯、无教化可能,于2013年6月13日判处死刑定谳。

林于如成为台湾自1990年以来首位女性死刑犯。

截至2026年5月,林于如已在台中女子监狱关押十余年,死刑尚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