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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 🇨🇳

系列奸杀/抢劫杀人

出生日期:1972年9月5日

别名:红红

犯罪行为类型:强奸杀人、抢劫、盗窃

受害人数:约17名

犯案日期:1996年 至 2005年

逮捕日期:2005年10月23日

犯罪方法:使用暴力压制、扼劲等方式实施强奸后杀人,部分案件为入户抢劫和盗窃

犯罪区域: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乌兰察布

刑罚状态:2003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9年7月30日因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17起犯罪被判处死刑

时间轴:

1996年4月9日 赵志红在呼和浩特的公共女厕所强奸并杀害一名女性,但因当时刑侦手段的限制,警方将当时的报案人当作犯罪嫌疑人抓捕并进行审判,后因证据存疑未被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确认

1996年5月19日 赵志红携带尖刀潜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持刀威胁21岁被害人交出财物,遭反抗后捅刺其左手、左肋等处

1996年6月 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城区对一名妇女实施抢劫,因被害人呼救未遂

1997年6月 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奸杀一名女性​

1998年7月 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劫持一名16岁女孩至树林,扼颈窒息后强奸

1998年10月 于呼和浩特市托县奸杀一名中年妇女

1999年1月31日 闯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妇女家中,扼颈窒息后强奸

1999年3月26日 于土左旗奸杀24岁女青年,抢走现金100余元

1999年6月29日 闯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女青年家中,将其奸杀

1999年7月 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强奸一名独自在家睡觉的18岁女孩

1999年7月 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以查电表为名,将女孩于家中掐颈窒息后强奸

1999年8月 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一泵房附近强奸一名30岁妇女

2000年5月20日 趁着女孩父母不在家,假借口渴想喝热水的理由进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鼓楼村12岁女孩家中,强奸后将其抛入水缸溺亡

2000年8月15日 闯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30岁妇女家中,捆绑后强奸

2000年9月23日 潜入新城区一15岁女孩家中,扼颈致昏后强奸未遂

2000年10月 于新城区强奸一名女青年

2000年11月 于新城区持刀抢劫一名50岁妇女,抢走现金300余元

2005年1月2日 于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抢劫37岁出租车司机,将其奸杀,随后继续奸杀一名26岁女大学生

2005年1月7日 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附近抢劫杀害20岁女干部

2005年2月22日 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杀害20岁女青年

2005年7月13日 于呼和浩特市托县强奸一名13岁女孩未遂

2005年7月20日 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奸杀一名18岁女学生

2005年10月8日 有居民无意间通过新闻看到通缉犯画像,觉得面熟向警方提高赵志红的信息

2005年10月23日 呼和浩特市警方在某幼儿园将赵志红抓获,其当时与女性园长同居

2015年1月5日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指控其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

2015年2月9日 一审判决赵志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3万元

2015年4月30日 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9年7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

2019年7月30日 赵志红被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拒绝会见近亲属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赵志红1972年9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父母务农为生,是家中老二,家里有大哥和小妹。自幼因身材瘦小,成年后身高约1.62米,和性格内向常遭同龄人欺凌,小时候读过一些书,特爱看书,但小学没毕业便辍学务农,15岁起随父亲辗转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建筑工地打工,做过搬砖、砌墙等苦力活,也曾短暂承包工地木工活,还拜了一个木工为师,学了一点木工手艺,之后就直接出来自己单干,带着自己的一些同乡辗转各地做一些木工活计,先后在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和宁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但始终未能稳定下来。

1995年,23岁赵志红经人介与同村一女子结婚,对方为二婚且育有一女。尽管婚姻初期双方勉强维持,但赵志红因妻子非处女的身份长期心怀不满,加之婚后生活拮据,逐渐染上嫖娼恶习。1996年,他故意向妻子透露出轨事实,导致妻子带女儿离家出走。婚姻破裂后,他离开家乡前往呼和浩特谋生,因经济窘迫开始盗窃,1998年因盗窃被拘留15天,但并未收敛。

在第一次犯罪后没多久其妻子也和他离了婚,他越发没有顾忌,除了每个月给前妻和孩子生活抚养费及留给自己个人基本生存消费,剩下的钱都拿去玩女人了。

1996年4月9日,他首次杀人即在女厕内强奸并杀害18岁女青年,用刀捅刺其胸部致死。此案因目击者呼格吉勒图报警,但被当成凶手误判死刑并于61天后执行,成为震惊全国的呼格案。此后十年间,赵志红流窜于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以女性为主要目标,通过尾随、诱骗等手段实施犯罪。他常以查电表,修水管等借口进入独居女性家中,或假借搭乘出租车实施抢劫强奸,甚至对12岁幼女下手。最为猖狂的就是2005年期间,其在一个半月内,竟然在同一市内疯狂作案四起。

因技术的落后,警方一直无法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2005年,根据唯一幸存者的描述,警方才得以掌握凶手的一些基本信息并且将凶手的大致样貌画出交由各单位对照,并在全省范围进行排查。除此之外,警方也将该案中收集到的讯息,和以往的未查破的类似案件的讯息以及被害人身上残留的DNA进行对比,最终发现,之前发生的多次案件竟然都为一人所为。内蒙古警方在依旧无法锁定嫌疑人身份的情况下,决定求助大众的力量,将嫌疑人的身份讯息公布,并悬赏20万元,全省通缉该名嫌疑人。几个月之后,警方收到群众报案,因赵志红有过盗窃罪前科,警方通过指纹比对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并于10月23日在一所幼儿园内将其抓获。他善于利用温和外表获取信任,作案时则展现出极端残忍,同时也因其待人温柔并且巧舌如簧,被抓时正和园长女友谈婚论嫁,同时还与另一19岁的幼教谈情说爱,甚至,还与两名学生家长长期同居。

案件审理过程中,其多次翻供,但对呼格案却执意揽罪,显得很变态和偏执,赵志红在行刑前拒绝会见亲属,终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