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沈长银:1975年1月26日 沈长平:1983年3月8日
别名:沈长银别名沈东升,沈长平别名李小军,团伙合称兄弟食人魔、魔鬼兄弟
犯罪行为类型:系列杀人、侮辱尸体、抢劫
受害人数:11人
犯案日期:2003年6月 至 2004年8月
逮捕日期:2004年8月31日
犯罪方法:以交友、高薪工作、嫖娼、租房等名义诱骗娱乐场所女性至出租屋,控制受害者后抢劫财物,逼迫女性杀害其他受害者以此胁迫入伙,以刀具刺杀、割喉方式杀人,肢解尸体,使用强碱溶解尸块销毁罪证
犯罪区域:中国 河南省 新乡,甘肃 兰州,内蒙古 包头,山西 太原,安徽 合肥,河北 石家庄
刑罚状态:2005年9月1日二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6年4月27日,二人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时间轴:
1995年 沈长银因盗窃自行车被判刑2年
1999年 沈长银盗窃潜逃期间杀害一名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仅交待盗窃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3年6月 兄弟二人在甘肃兰州诱骗杀害洗浴中心服务员姚芳,开启跨省连环杀人
2003年11月 流窜内蒙古包头,胁迫女性李春玲入伙,诱骗杀害歌舞厅坐台女张春玲
2003年12月 在包头接连杀害KTV服务员赵丹、洗浴中心服务员刘丽
2004年1月 在包头杀害坐台女王凤娟,王凤娟被绑架后跳楼,仍遭分尸溶尸
2004年4月 流窜山西太原,胁迫赵美英入伙并杀害KTV服务员杨志玲,4月14日,赵美英外出后向太原警方自首,带领民警抓获李春玲,沈氏兄弟跳窗逃脱,同月流窜安徽合肥,胁迫关欣入伙,杀害歌舞厅服务员舒小妹
2004年5月 利用关欣诱骗陈倩倩入伙,后利用陈倩倩诱杀邵梅
2004年5月15日 取得陈倩倩财物后将其勒死,肢解溶尸后逃离合肥
2004年5月20日 窜回兰州,胁迫杜素容入伙
2004年5月30日 为给杜素容练胆,捆绑逼问在火车上认识的女青年商倩的银行卡密码后将其杀害。因当时未购买硫酸,无法溶尸,肢解后抛弃于排洪沟和废鱼塘
2004年6月2日 尸块被发现,兰州警方成立6·02专案组
2004年8月30日 利用杜素容杀害赵红霞
2004年8月31日 兄弟二人正在肢解尸体准备溶尸时,石家庄警方依据线索敲门,将三人抓获,当场查获尸块及作案工具
2005年9月1日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沈长银、沈长平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李春玲被判处死刑,杜素容、关欣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赵美英因自首及重大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4月27日 沈长银、沈长平及李春玲在兰州被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1975年1月26日,沈长银出生于河南省获嘉县大新庄南务村,是家中长子。弟弟沈长平出生于1983年3月8日。他们的父亲沈永国曾任村治保主任,脾气暴躁。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兄弟二人自幼霸道,缺乏正常的道德约束。
1995年,沈长银因盗窃自行车被判刑2年。1999年,他又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获嘉县民政局局长和人事局局长的家,折合人民币12940元。为躲避追捕,他逃到朋友家中,朋友称媳妇被同村吴某强奸,沈长银出于讲义气在山坡上杀害男子吴某。随后他被抓获,但只交代盗窃、隐瞒杀人,仅以盗窃罪判刑3年(2002年释放)。在服刑期间,沈长银听狱友提及用硫酸可溶尸灭迹,这一方法后来成为他系列作案的核心手段。
2002年沈长银出狱后,其父当选村长。同年11月沈家遭爆炸袭击(母亲被炸伤),2003年又遭纵火,两案至今未破。沈氏兄弟认为连家都没有安全感,报复社会之心膨胀。2003年春节后,兄弟二人到兰州做汽车配件生意,亏本后认为正常挣钱“太慢太辛苦”,决定走偏门。
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间,沈长银、沈长平在甘肃、内蒙古、山西、安徽、河北五省区展开了他们的杀戮。他们专挑流动性强、处于法律保护边缘的坐台女下手,认为这类人群没人管,失踪不会引起警方重视。作案模式高度成熟,租住楼房作为杀人窝点,以嫖娼或介绍生意为由诱骗受害者,捆绑逼问存折密码,铁丝勒杀,肢解,硫酸溶尸冲入下水道,部分内脏、头发等难溶物另行抛弃。
沈氏兄弟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不仅溶尸灭迹,还将受害者的肾脏切片炒熟食用。沈长银称“好奇”人肾味道,沈长平称“吃什么补什么”。法庭上法官问沈长银杀被害人时用了几刀,沈长银回答:“就一刀,都杀了那么多人了,还能用几刀!”
该案最特殊、最具标志性的行为是沈氏兄弟通过胁迫受害者杀人的方式,将多名女性转化为帮凶。每人入伙时都被迫亲手杀人作为“投名状”,使其无法脱身,其中关欣作案时年仅16岁。
除了2003年至2004年系列案中的11名女性受害者外,沈长银还涉嫌1999年杀害男子吴某。这起命案在2004年落网后由沈长银主动供述,此前完全未被警方发现,属于隐案。
2004年8月30日,沈氏兄弟与同伙杜素容在石家庄杀害最后一名受害者赵红霞。次日,兄弟二人正在肢解尸体准备溶尸时,石家庄警方依据线索敲门“查水表”,将三人抓获,当场查获尸块及作案工具。
至此,沈氏兄弟已经被法庭确认杀害了至少11名女性。他们作案手法高度一致:专门针对性工作者,以嫖娼或介绍生意为由接近,在逼问钱财后突然勒颈致死,溶尸灭迹,胁迫受害者入伙形成犯罪流水线。
2005年9月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沈长银、沈长平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同伙李春玲被判处死刑;杜素容、关欣(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赵美英因自首及重大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4月27日,沈长银、沈长平及李春玲在兰州被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