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1981年3月
别名:无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
受害人数:致死1人,中毒4人
犯案日期:2020年9月 至 12月
逮捕日期:2020年12月18日
犯罪方法:经预谋,通过伪造印章、租用库房等方式,冒用大学医学部及生物技术公司的身份,耗资数十万元,通过丁香通网站等网络平台,购买河豚毒素、α-鹅膏毒肽等剧毒物质,在租用的迷你仓库及办公室内多次藏毒、调毒试验,并多次潜入被害人办公室踩点、拍照,将毒素注入益生菌胶囊或混入饮品中投毒
犯罪区域:中国 上海市
刑罚状态:2024年3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垚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6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已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时间轴:
1981年3月 出生于贵州省贵阳市
2003年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2006年 毕业于法国保罗塞尚大学保险法学院
2008年 毕业于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2010年5月 任复星集团总裁助理、集团总法律顾问
2017年 加入游族网络任首席风控官
2020年5月 开始预谋杀人
2020年9月至12月 因工作矛盾在同事赵宇尧、赵骥龙等人的办公室饮品中投毒,致四人中毒
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 在林奇食用物品中投毒
2020年12月17日17时许 上海警方接到医院报警,称病患林奇疑似中毒
2020年12月18日18时40分许 许垚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0年12月25日 林奇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年10月31日 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持续至当日22时15分
2024年3月22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许垚死刑
2025年6月26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死刑原判
目前 案件已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许垚于1981年3月出生于贵州省贵阳市。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2006年毕业于法国保罗塞尚大学保险法学院,2008年毕业于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许垚在美国杜威路博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担任律师。
2010年5月起,担任复星集团总裁助理、集团总法律顾问。2017年加入游族网络任首席风控官,2018年出任三体宇宙CEO,负责《三体》IP开发。
判决书显示,许垚因与林奇在经营管理方面产生矛盾,于2020年5月开始在网络上查询、手机中记录关于毒素与致死量的内容。他在上海市闵行区租用了一间约2平方米的迷你仓库,此后几个月,通过丁香通网站、腾讯QQ、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花费数十万元购买河豚毒素、α-鹅膏毒肽、氯化甲基汞、氟乙酰胺等剧毒物质,在迷你仓库和办公室内多次藏毒、调毒,并多次潜入林奇位于游族大厦19楼的专用小餐厅及赵骥龙、赵宇尧的办公室进行踩点、拍照。
许垚向林奇推荐了益生菌类药物“培菲康”,并将剧毒物质注入胶囊中。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林奇服用了许垚投毒的胶囊后中毒。经上海市公安局鉴定,导致林奇中毒身亡的毒素是河豚毒素和α-鹅膏毒肽,均为服用零点几毫克即可致死的剧毒物。2020年12月17日17时许,警方接到医院报警后展开侦查,12月18日18时40分许将许垚抓获,12月25日林奇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外,许垚因工作上的原因与同事赵骥龙、赵宇尧产生矛盾,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两人办公室内的饮品等物品中投毒,致赵骥龙、赵宇尧等四人中毒。林奇就医抢救期间,许垚向公司联合创始人建议成立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并自荐牵头监督委员会。许垚被抓获时,公安机关从其随身物品中查获了4个装有剧毒物质的玻璃瓶。在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许垚一直否认犯罪,辩称购买毒药是因为自己曾试图自杀,进而发展成研究毒素上瘾。他还曾与同监室人员密谋,让后者假意自伤自残,自己则假装救人,以试图骗取立功,从而逃脱死刑判罚。
2023年10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持续至当日22时15分结束。2024年3月22日,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垚以无罪为由提出上诉。2025年6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截至目前,案件尚在死刑复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