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1940年1月1日
别名:卑诗省野兽(The Beast of British Columbia)
犯罪行为类型:系列性侵、系列杀人、侮辱尸体
受害人数:11人死亡
犯案日期:1980年11月17日 至 1981年7月30日
逮捕日期:1981年8月12日
犯罪方法:驾车搭载路边独行青少年,带至偏僻处后使用钝器、刀具等袭击致死后抛尸于温哥华周边约90公里范围内的偏僻区域
犯罪区域:加拿大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刑罚状态:1982年1月,对11项一级谋杀罪名认罪,被判处11项无期徒刑并附加危险性罪犯认定,2011年9月30日,在魁北克省圣安娜-德普莱恩监狱因癌症死亡,终年71岁
时间轴:
1950年(10岁) 开始逃课
1955年(15岁) 首次因学业不良被留级
1956年(16岁) 辍学,前往赛马场工作
1957年(17岁) 因入室盗窃首次入狱,服刑9个月,期间越狱未果
1957年 至 1968年(17至28岁) 7次越狱
1957年 至 1981年(17至41岁) 累计被捕94次,罪名包括欺诈、武装抢劫、性侵犯、枪械犯罪、入室盗窃等,期间仅在狱外度过4年
1959年(19岁) 首次获得假释资格,后被撤销
1972年(32岁) 再次获得假释资格,再次被撤销
1974年(34岁) 在狱中多次性侵一名17岁狱友
1978年(38岁) 短暂出狱期间袭击一名7岁女童,同年与儿童杀手加里·弗朗西斯·马库斯同监,从此沉迷于儿童色情和犯罪细节
1980年9月7日(40岁) 从最后一次监禁中获释
1980年11月17日 杀害第一名受害者,12岁女孩克里斯汀·安妮·韦勒
1980年12月25日 韦勒尸体被发现,死因为皮带勒颈及胸腹部多处刀伤
1981年4月16日 杀害13岁女孩科琳·玛丽安·戴格诺特
1981年4月22日 杀害16岁男孩戴伦·托德·约翰斯鲁德
1981年5月2日 约翰斯鲁德尸体被发现
1981年5月14日 袭击一名5岁女童,警方因证据不足未起诉
1981年5月15日 与琼·黑尔结婚
1981年5月19日 杀害16岁女孩桑德拉·林恩·沃尔夫施泰纳
1981年5月 因醉酒驾驶及引诱未成年人被逮捕
1981年6月21日 杀害13岁女孩埃达·考特
1981年7月2日 杀害9岁男孩西蒙·帕廷顿
1981年7月7日 性侵一名16岁女孩
1981年7月9日 杀害15岁女孩朱迪·科兹玛
1981年7月10日 携妻子和儿子外出度假
1981年7月15日 警方执法会议上首次提及奥尔森的名字
1981年7月23日 杀害15岁男孩小雷蒙德·金
1981年7月25日 杀害18岁德国游客西格伦·阿恩德
1981年7月25日 科兹玛尸体被发现
1981年7月27日 杀害15岁女孩特里·林恩·卡森
1981年7月30日 杀害17岁女孩路易丝·沙特朗
1981年8月12日 因在温哥华岛阿尔伯尼港附近试图搭载两名搭车者被捕
1981年8月18日 被正式指控谋杀科兹玛
1981年8月21日 提出“以尸换金”交易
1982年1月11日 庭审开始,最初对11项一级谋杀罪名不认罪
1982年1月14日 改变抗辩,对所有11项一级谋杀罪名认罪,被判11项无期徒刑
1985年 妻子琼·黑尔提出离婚
1997年8月19日 首次申请假释,陪审团15分钟内驳回其申请
2006年7月18日 第二次申请假释,30分钟内被驳回
2010年3月 媒体报道其自65岁起已领取超过1100加元/月的养老金和收入补助
2010年11月30日 第三次申请假释,被驳回
2011年9月30日 因癌症在魁北克省圣安娜-德普莱恩监狱死亡,终年71岁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克利福德·罗伯特·奥尔森于1940年1月1日出生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父亲曾在加拿大军队服役,战后从事送奶工、建筑工和公寓管理员等工作;母亲是一名保姆。奥尔森是家中四个孩子中的长子,其他弟妹均为守法公民,唯独他自幼麻烦不断,从斗殴、逃课到抢劫、行骗无所不为。
奥尔森10岁开始逃课,16岁辍学后在赛马场工作。1957年,17岁的他因入室盗窃首次入狱,服刑9个月。此后24年间,他先后被捕94次(有记载为98次或超过100次),罪名包括欺诈、武装抢劫、伪造证件、私闯民宅、偷车、逃避审判及多起性侵案件。在此期间,他7次越狱,曾因被狱友视为“狱中告密者”而遭刺杀,1976年在狱中被连捅7刀险些丧命。由于在监狱内性侵新囚犯、殴打他人、出卖狱友等恶行,他屡遭其他囚犯袭击,狱方不得不频繁为其更换关押地点。
1974年,34岁的奥尔森在狱中性侵一名17岁狱友。1978年,短暂出狱期间袭击了一名7岁女童。同年,他在最高设防监狱单元遇到因强奸并残忍杀害女童入狱的加里·弗朗西斯·马库斯,两人成为朋友。马库斯向其详细描述作案细节,奥尔森将这些细节毫无保留地写信告知警方,导致马库斯被判加刑。奥尔森借此获得减刑,但也在此时沉迷于儿童色情和马库斯口述的犯罪细节。
1980年9月7日,奥尔森从最后一次监禁中获释。11月17日,他杀害了第一名受害者,与家人发生矛盾后离家出走的12岁女孩克里斯汀·安妮·韦勒。韦勒被用皮带勒颈,胸部和腹部被刺19刀。此后9个月内,他连续杀害了11名9至18岁的青少年。
1981年5月15日,奥尔森与琼·黑尔结婚。琼在婚前已知晓他的犯罪记录,但奥尔森在交往期间便开始对她施暴。两人育有一子。据受害者家属和媒体揭露,奥尔森在婚姻期间还以极端残忍的手段胁迫妻子,他曾用刀划伤婴儿腹部、将婴儿按入泳池水中,以此威胁妻子向娘家索要钱财。
1981年8月12日,奥尔森因试图在温哥华岛阿尔伯尼港附近搭载两名搭车女孩被捕。警方在其车内发现受害者朱迪·科兹玛的通讯录,随后以谋杀科兹玛的罪名将其逮捕。审讯期间,奥尔森向警方索要一份失踪儿童海报,用手指依次指向8个面孔,反复说“同一个”。最终,他主动提出了一项极具争议的交易:以每具尸体1万加元、总计10万加元作为交换条件,向警方指认11名受害者的埋尸地点,并承认自己杀害了第11名受害者。这笔钱将支付给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总检察长艾伦·威廉姆斯批准了该交易。奥尔森随后叼着雪茄带警方逐一指认埋尸地点。受害者家属和社会舆论对此交易极为愤怒。
1982年1月11日庭审开始,奥尔森最初对11项一级谋杀罪名均不认罪。但三天后,他毫无征兆地改变抗辩,对全部11项罪名认罪。法官在宣判时表示:“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你在余生中永远不应获得假释。让你重返社会将是极其愚蠢的。”奥尔森被判处11项无期徒刑,并被认定为危险性罪犯。
入狱后,奥尔森并未停止作恶。他多次将一些悬案归揽上身以换取媒体曝光;向受害者家属寄信,详细描述作案过程;频繁申请假释,迫使受害者家属出席听证会重温伤痛。他在狱中还出版信件合集,以此赚取版税。他甚至在1997年首次假释听证会上声称自己杀害了超过100人,并两次声称掌握9·11恐怖袭击内幕信息试图换取提前释放,均未被采信。据报道,奥尔森在心理病态量表(PCL-R)上的得分为38/40,属于极高水平的心理变态者。
奥尔森的系列罪行直接推动了加拿大多项法律改革。“奥尔森条款”(又称C-31法案)取消了被判终身监禁的谋杀犯在服刑15年后即可申请假释的“微弱希望条款”,同时取消了服刑重刑犯领取联邦养老金和收入补助的资格。受害者家属因奥尔森获得的“带血的钱”引发社会关注,最终促成法律禁止罪犯通过自己的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
2011年9月30日,71岁的奥尔森在魁北克省圣安娜-德普莱恩监狱因癌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