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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

故意杀人/抢劫

出生日期:1976年4月2日

别名: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抢劫

受害人数:3人死亡,1人重伤

犯案日期:2020年8月8日

逮捕日期:2020年8月16日

犯罪方法:入室盗抢未遂,蓄意报复杀人

犯罪区域:中国江西省乐安县

刑罚状态:2021年12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时间轴:

2020年5月12日 曾春亮因盗窃罪刑满释放,从浙江金华监狱返回江西乐安县老家。因无生活来源,他再次萌生盗窃念头

2020年7月21日晚 携带螺丝刀、手电筒等工具,骑电动车至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熊某美家行窃,被户主发现后发生打斗并逃离

2020年7月22日 再次潜入熊某美家三楼,被康某帅的母亲发现。康某帅闻声赶来制止,被曾春亮用螺丝刀划伤。康家报警,但嫌疑人未被抓获。此后,曾春亮仍多次在镇上活动

2020年7月23日 康家发现家中留有手电筒、手套、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再次报警并安装了4个监控摄像头

2020年7月24日 派出所民警将作案工具取走。曾春亮得知警方在搜寻自己,认为系康某帅报警所致,遂起意报复杀人

2020年8月8日凌晨 携带尖刀、衣物等再次来到熊某美家,在厨房找到一把铁锤并藏匿

2020年8月8日7:00 用铁锤锤击正在厨房的熊某美头部,致其死亡

2020年8月8日7:05 上二楼,用铁锤和弯刀攻击熟睡中的熊某美丈夫康某国和康某国外孙女巫某远,致康某国死亡,巫某远重伤,临时起意,盗走手表、银手镯、银项链等财物后逃离现场

2020年8月8日 作案后,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附近山林藏匿,期间还盗窃了摩托车、三轮车等财物

2020年8月13日清晨 潜回老家厚坊村,进入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的宿舍

2020年8月13日8:00 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返回宿舍的桂高平杀害后逃离

2020年8月13日 乐安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奖金从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并组织大规模搜捕

2020年8月15日 投入搜捕的警力及各方人员累计超过4000人

2020年8月16日16:27 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企图冲卡时,被设卡民警抓获

2020年8月19日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曾春亮

2020年10月16日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21日 案件在丰城市看守所一审开庭

2021年1月11日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1年4月20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案件仍在死刑复核中

2021年12月23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春亮被依法执行死刑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曾春亮,1976年4月2日出生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文盲。家境贫困,父母早逝,由奶奶和姑姑带大,成长中缺乏稳定关爱与管教。十几岁便外出浙江打工,沾染不良习气,曾因盗窃入狱。其兄弟姐妹多在外务工,仅一姐姐留村,家庭联系疏离,出狱后主要依靠四弟接济,但相处时间短暂,其兄长曾表示不要他的骨灰。

曾春亮有长期、多次盗窃的前科,是典型的累犯。他于2002年因盗窃罪被判刑10年,2009年减刑后出狱;2012年又因伙同他人盗窃价值9万余元的银焊,被判刑8年6个月,后经减刑,于2020年5月12日再次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因文化程度低、有案底而难以找到稳定工作,生活窘迫,只能靠打零工和向亲友借钱度日。他曾尝试在浙江、江西等地务工,但均因吃不了苦、频繁更换工作或赌博而失败。这种坐牢,出狱再犯罪的恶性循环,使其对社会充满怨恨。

2020年7月21日曾春亮携带螺丝刀等工具,骑电动车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康某国家行窃,被户主发现后发生打斗并逃离。康家报警,警方介入调查。7月23日,康家发现遗留的作案工具后再次报警并安装监控。尽管警方已掌握其体貌特征,但抓捕行动未能及时跟上,曾春亮仍能在镇上活动。因害怕再次被捕,曾春亮产生杀人报复的念头。8月7日晚,他携带尖刀、铁锤等凶器再次潜入康家,于次日凌晨用铁锤锤杀户主夫妇,并用铁锤和弯刀重击其外孙女头部致其重伤,同时抢走部分财物后逃离。

作案后,曾春亮在附近山林藏匿,期间还盗窃了摩托车等财物。他逃亡期间,认为自己的困境是驻村扶贫干部未帮忙解决住房和开办采石场所致,遂起意报复。8月13日,他潜回厚坊村,在村委会二楼杀害了返回宿舍的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

案发后,警方迅速发布悬赏通告,奖金从5万元提至30万元,并组织大规模搜捕,累计投入警力及各方人员超4000人。2020年8月16日16时27分,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企图冲卡时,被设卡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