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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明

系列杀人/侮辱尸体

出生日期:1955年8月

别名:

犯罪行为类型:系列杀人、侮辱尸体

受害人数:12人

犯案日期:1974年 至 2012年4月25日

逮捕日期:2012年5月27日

犯罪方法:双手或胶带勒扼颈部致死后分尸抛尸

犯罪区域:中国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今晋宁区)

刑罚状态:2012年7月28日,被判处死刑,2013年1月10日上午执行

时间轴:

1974年 15岁的张永明因深夜持刀砍人在村里被批斗,并被劳教半年

1978年 因杀人碎尸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多次减刑

1997年9月 刑满释放回到云南晋宁老家

2007年5月1日7:30 受害人李某跟着父母到田地里玩,两个小时之后,李某父亲让其回家准备午饭,李某经过玉米地时失踪

2009年 张永明叫17岁的杨某某帮他抬一棵树,在杨某某弯腰的一瞬间,张永明用皮带从背后勒住他的脖子,被其反抗后挣脱,杨某某父母没有报警

2011年1月27日 到学校拿期末考试卷的初中二年级学生谢某某从学校离开之后失踪,再也没有回家

2011年8月7日11:30 在当地冷库打工的胡某某走出冷库大门后莫名失踪,寻找无果

2011年9月30日 在当地冷库旁边山坡上玩耍的陈某9:30左右还和家里联系,11:00电话关机之后失踪

2011年11月12日 在当地冷库打工的马某某在冷库门外失踪,寻找无果

2011年11月某日 15岁的张某某晚上从学校回家时,被张永明用皮带从身后突然勒住脖子拖行近10米远,张某某一直试图反抗,直到张永明在拖行过程中被榕树根绊倒,张某某才顺利脱身。而受害人的父母念及张永明是同村村民,只向其索要了医药费,并没有报警处理。

2011年12月27日 在当地冷库打工的刘某在冷库外失踪,寻找无果

2012年2月19日9:00 在当地冷库里上班的采某某吃过早点,出冷库去上厕所之后再也没回来

2012年4月25日早上 在冷库上班的韩某从工厂出了后门,穿过山坡去小树林时失踪,寻找未果,亲属报警,但是依旧没有引起当地警方的重视

2012年5月 韩某失踪案引发媒体关注,警方成立专案组,通过对韩某的手机、银行卡等进行的物证鉴定锁定张永明为犯罪嫌疑人

2012年5月27日下午 官方公布了失踪案告破的消息,张永明一共杀害了11个人

2012年7月28日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2012年7月29日 张永明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

2013年1月10日上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张永明,1955年8月生,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今晋宁区)晋城镇南门村人,初中文化,长期独居于南门村委会南门大村225号。其早年展现出暴力倾向,后因1979年12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经多次减刑,于1997年9月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曾在村中独居生活。公开报道对其性格的描述为孤僻,少与人来往。

张永明并不是其家中唯一有过暴力致人死亡行为的人,其母亲和哥哥都有过暴力致人死亡的行为,而且似乎在暴力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出现多少行为的控制,很随意。他的母亲因为觉得一个小孩老是给她捣乱很烦,就用水瓢把孩子砸死了;二哥赶集时与人发生冲突,用锄头把人打死;而张永明自己,则是在他18岁的时候,就作出过试图杀死自己16岁侄子的行为。

当时他的侄子陆某某在张某家留宿,早上4点左右陆某某因为疼痛醒,发现张永明正在用一把生锈的菜刀砍自己的脖子,于是下意识用手去挡,惊醒了张永明的父母,但呵斥并没有多大的作用,张永明并没有因此停止自己的行为,直到其父母把他抱住之后,侄子陆某某才逃脱并报警,后经鉴定,陆某某身中13刀,全部集中在脖颈和手处。但是张永明并没有因故意伤害或者是杀人未遂被重判,而是赔偿了几十元的医药费,关了半年就出来了。

4年后,张永明在搞生产的时候,跟外村一个10多岁的小孩玩得很好那个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戒心,就跟他回家里住。这次也是在半夜,张永明把这个孩子杀了,四肢折断,尸体扔到河埂上,然后逃跑了。但是没跑多久,就被抓了回来,整个生产队的代表就聚在一起开会,所有人都签字要求判张永明死刑,结果确实也是死刑,但是缓期2年执行。经过多次减刑,坐了19年牢的张永明出狱,再一次回到了村子里。

张家的亲缘关系可以用疏离来形容,嫁出去的大姐几乎就没人见过,做门女婿的大哥也很少回来。张永明的母亲行为自控力也很低,在与自己的二儿媳妇相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暴力问题,经常将其打得很严重,虽然张永明的二哥以前也因为冲突将人打死过,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还是选择少来往,所以张永明的母亲还在世时,张永明的二哥家也不和自己的父母来往了,后来二哥过世,张永明也没去二哥家看望。

张永明多年服刑结束回到村子里,没什么事情做,自己也没有什么技能,自只能赋闲在家,但刚好赶上村里建冷库征地,家中土地被征用后,拿了一些补偿款,成了一个“拆二代”,虽然钱不多,但足够生活,他也没什么花钱的爱好,就整日无所事事,有时候接一些零散的体力活儿做做,消磨时间。根据村民反映,很多时候村民们不是看见张永明提着象棋盒往城里走,就是看他站在田地附近的公路边上无所事事。

张永明多在居住地附近的偏僻路段,对单独行走的男性实施袭击,主要采用或胶带勒扼颈部致死后,将尸体拉回住处分尸灭迹。作案地点涉及南门大村附近、鑫云冷库附近、蓉辰冷库附近等多处。案件因2012年4月25日青年韩某在南门村大沟边失踪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与集中侦办,警方随后在张永明住处及西门村附近枯井、圆形水坑等处找到11名被害人的部分尸骸、衣物及随身物品。其间,公安部先后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与由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进驻督导,2012年5月23日,晋宁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达琦明与晋城镇党委原副书记、派出所原所长赵会云因履职问题被免职,2012年5月27日张永明被依法逮捕。

当地还存在一个复杂的情况,就是此地毒品泛滥,人口组成混乱,治安事件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