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1983年6月7日
别名: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侮辱尸体
受害人数:2人
犯案日期:2013年3月1日
逮捕日期:2013年3月15日
犯罪方法:与他人合谋将父母骗至室内杀害分尸
犯罪区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刑罚状态:2015年3月23日周凯亮终身监禁。同案谢某1年监禁,因已被拘押近2年,当庭释放
时间轴:
2012年10月 周凯亮与朋友谢某开始策划谋杀父母,两人频繁通过MSN、电话交流杀人计划,涉及不超过4万港币的预算、杀猪刀、锯子、冰箱、微波炉等工具的购买、以及谢某大角咀海兴大厦住所作为杀人场所等内容
2012年12月 周凯亮向谢某提出杀人后放血的方法,并购买50ml针筒,用于抽干父母血液,同时承诺给谢某2万港币酬金
2013年1月 周凯亮以合租公寓为名,让谢某的姐姐及男友从海兴大楼搬走,腾空房间作为杀人场所,期间继续向父母隐瞒真相,称朋友房子想卖,邀请父母去看房
2013年3月1日上午 周凯亮谎称朋友房子有升值空间,带父母前往大角咀海兴大厦三楼,谢某躲在门后,待父母进入后突然袭击,母亲颈部中刀当场死亡,父亲挣扎呼救时,周凯亮制住父亲,谢某协助将其杀害,父亲胸部、腹部被刺十几处,喉咙被刺致死
2013年3月1日下午 周凯亮处理伤口,大腿、手指被谢某刺伤,前往玛丽医院缝针,大腿7针、手指4针,随后独自返回西环住处,清理身上血迹,并返回案发现场,与谢某共同将尸体肢解。他们将尸块用盐腌制,部分用微波炉加热以加速脱水,企图伪装成叉烧以掩盖气味
2013年3月2日 周凯亮开始表演寻亲,告诉哥哥周凯膺父母3月2日早上一起喝早茶,后说去大陆旅游,并配合媒体接受采访,表现平静,请求市民协助,引发社会关注
2013年3月7日 因父母未归且无消息,周凯膺报警,警方调查发现,父母无出入境记录,且监控录像证实3月1日后再未返回西园住所,周凯亮关于喝早茶的口供也与茶楼监控不符
2013年3月10日 在社交媒体创建失踪的爸爸妈妈专页,扮演孝顺儿子,呼吁公众寻人,博取同情
2013年3月13日 周凯亮再次接受电视台采访,仍坚称父母去大陆旅游,但警方已对其口供产生怀疑,期间眼神飘忽,多次喝水缓解紧张
2013年3月14日 重案组介入调查,发现周凯亮与谢某的频繁通话记录,周凯亮在游戏群聊中吹牛称杀害父母,详细描述了杀人、分尸的过程,甚至自称psychopath,该信息被群友截图并匿名举报给警方
2013年3月15日7:00 重案组在西环周凯亮住处将其抓获,当场供出同伙谢某,随后警方在大角咀海兴大厦将谢某抓获
2013年3月15日白天 周凯亮带领警方前往海兴大厦案发现场,承认杀害父母并肢解,称因父母长期压迫,主要是要求卖房还债,拒绝给予经济支持,且自己30岁前无成就,想通过杀人获得遗产。警方在海兴大厦案发现场查获大量证据,分尸工具、装尸体的冰箱/防潮箱、漂白水/消毒剂、615个泡沫饭盒,确认周凯亮与谢某的犯罪行为
2015年3月20日 香港高等法院宣判,陪审团以8:1裁定周凯亮两项谋杀罪成立
2015年3月23日 法官斥责周凯亮冷血且高度危险,判处其终身监禁,香港最高刑罚。谢某因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被判1年监禁,因已被拘押近2年,当庭释放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周凯亮,1983年6月7日出生于香港一个经济优渥的中产家庭,是家中幼子,有一个比他年长数岁的哥哥周凯膺。父母经营生意,拥有多套房产,对他寄予厚望,从小安排其学习钢琴并送往澳大利亚留学。然而,高压的管教与期望让他倍感压抑,与父母的隔阂日益加深。在澳洲,他因语言障碍和身材矮小,约1.64米,而遭受排挤霸凌,学业荒废,最终未能毕业便返回香港。
回香港后,周凯亮性格变的孤僻、敏感且自尊心极强。他先后从事银行职员、文员等工作,但每份都做不长,逐渐沦为啃老族,依赖父母接济。他热衷炒股,却屡战屡败,曾亏空数十万,需父母卖房为其还债。之后,父母将卖房余款平分给兄弟二人,但他很快又将所有钱款赔光。长期的经济依赖、失业挫败感及身高带来的自卑,使他对父母日益怨恨,认为他们毁了自己的人生。他曾在聊天中流露出30岁前若无成就便自杀的极端想法,并表现出对父母压迫自己的强烈不满。
周凯亮与哥哥周凯膺关系疏离,认为哥哥优秀,而自己总被拿来比较,备受冷落。情感经历上,他曾与多名内地女性交往,但均未能长久,这加深了他的挫败感与对亲密关系的恐惧。他很少在公开场合表达对父母的感情,更多是在网络聊天中抱怨命运不公,将自己的人生失败归咎于父母。
案发前,周凯亮已失业近一年,负债累累,并再次向父母索要钱财遭拒。他向朋友谢某流露出轻生念头,谢非但未劝阻,反而提议既然这么恨,不如杀掉他们,并提及失踪七年后可被宣告死亡以继承遗产的法律概念。周凯亮此前误以为此说法属实,遂将杀人计划与谋取遗产相结合。两人共同策划,预算4万港币,由周凯亮出资2万作为谢的酬劳,并准备了刀具、冰箱、清洁剂等作案工具。
案发当日,周凯亮以看房为由,将父母骗至同伙谢臻麒位于大角咀海兴大厦的住所。母亲萧某刚进门,便被藏身门后的谢某持刀从后割喉杀害。父亲周某见状反抗,被周凯亮与谢某合力按倒,割喉并连刺多刀致死。搏斗中,周凯亮大腿和手指被误伤。
行凶后,周凯亮前往医院处理伤口,随后返回现场与谢某开始分尸。他们将尸体肢解,用盐腌制,部分尸块用微波炉加热以加速脱水,并分装进冰箱、防潮箱及大量饭盒中。为掩盖气味,现场使用大量漂白水和清洁剂。期间,周凯亮曾将部分尸块用泥沙包裹后丢弃入海。
从3月2日起,周凯亮一边向家人谎称父母去内地旅游,一边在脸书上创建失踪的爸爸妈妈专页,扮演孝顺儿子博取同情。3月7日,哥哥周凯膺因父母失联报警。警方调查发现二老无出入境记录,且周凯亮关于喝茶的口供与监控不符,开始怀疑他。3月13日,周凯亮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表现异常冷静,加深了警方疑心。3月14日,警方在其游戏群聊中发现他吹嘘杀人分尸的言论,证据确凿后于次日将其拘捕。在警方的搜查下,案发现场被确认为一个小型屠宰场,冰箱内藏有父母头颅,屋内遍布尸块与血迹。事后,哥哥周凯膺申请取消周凯亮的遗产继承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方为争取将罪名从谋杀降为误杀,提出了一套详尽的精神鉴定,其核心论点是周凯亮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导致其在案发时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显著下降。辩方精神科医生钟某指出,周凯亮患有躁郁症与强迫症,并伴有长期胡思乱想的症状。其病史可追溯至早年在香港会考失利,被父母送往澳洲留学时又因语言和身材问题遭受排挤,学业荒废。回国后,他工作屡败、沉迷炒股并依赖父母接济,精神状态持续恶化。辩方认为,这些经历是诱发其精神问题的早期因素,并强调其家族中有精神病史,以此佐证其病情具有遗传基础。
鉴定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周凯亮在行凶和分尸时,是否因精神疾病而丧失了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辩方试图证明,他长期受情绪障碍和强迫观念困扰,导致自我控制力显著下降,无法抑制已经形成的杀人计划。同时,他可能不认为杀害父母是错的,而是将其视为解脱或重生的必要手段,并受幻觉或妄想驱使。基于以上分析,辩方精神鉴定的最终结论是,周凯亮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在案发时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他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误杀 (manslaughter),而非需要预谋和冷血的谋杀 (murder)。辩方希望陪审团采纳此结论,以大幅减轻其刑罚。
同案谢某约三十多岁,曾从事保安、初级电脑技术员等工作,但均不稳定。其电脑技能仅限于基础操作。心理评估显示其综合智商约为84,低于常人。性格内向软弱,缺乏主见,容易受人摆布,无暴力史。两人于2006年相识,因都遭遇工作、情感挫折,同病相怜,经常互相倾诉,形成抱团取暖的关系。在周凯亮的金钱资助下,他积极参与了犯罪准备,清空用作案现场的公寓、购买冰箱、刀具、漂白水等大量作案工具和耗材,并办理多张储值卡用于联络。案发当日,据周凯亮供述,谢是行凶主力,负责从后偷袭并杀害其母,随后协助杀害其父。而谢则辩称,他先是被支开,回家后才发现尸体,因被周凯亮以伤害你母亲相威胁,才被迫参与分尸和抛尸。周凯亮离开后,谢在数日内独自完成了大部分分尸、腌制和藏匿尸块的工作,并持续使用消毒剂掩盖气味。
综合所有证据,法庭最终认为,谢某谋杀罪不成立,因无法排除谢仅参与分尸、被胁迫或被周凯亮利用的可能性,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参与了谋杀。其参与购买工具、分尸、藏尸、抛尸等一系列行为,构成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最终,谢被判囚1年,因审前已被羁押近两年,故当庭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