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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伟南

故意杀人

出生日期:1961年

别名: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

受害人数:2人

犯案日期:2000年5月中

逮捕日期:2014年5月4日

犯罪方法:趁受害人熟睡,使用机械性窒息手段致死,后藏尸

犯罪区域:中广东省深圳市

刑罚状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2023年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22年,预计2045年11月刑满

时间轴:

1994年 因赌债逃到深圳,与23岁的湖南女子小易相识并同居。此时简伟南已婚,妻子和子女在香港

1998年 生下儿子小恒

2000年前后 月薪约9000港元,需负担房租、交通及母子生活费,叠加赌债与家庭压力,家庭关系趋于紧张

2000年5月中 ​深圳布吉莲花北巷一幢出租屋5楼,趁易红英与2岁小恒午睡,先后将两人采用机械性窒息方式杀害,后以胶布和塑料薄膜层层包裹尸体,装入麻包袋和纸箱藏于屋内

2002年底 因原房东收房,简伟南将尸箱转移至同一栋楼8楼的两间相连单位,自住一间,藏尸一间

2003年起​简伟南按期交租,偶尔回藏尸屋查看,未引起怀疑

2014年4月 因欠租且手机丢失无法联系,

2014年5月3日 房东带清洁工入屋打扫,在床下发现装有遗体的密封纸箱并报警,女性遗体呈蜡化

2014年5月4日 简伟南按约定来交租金,到场即被控制,随后供述杀人经过

2015年2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当庭认罪,表示希望尽快判决,对死者家属190万元赔偿请求称无力承担,法院未当庭宣判,择日判决

2023年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22年,预计2045年11月刑满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简伟南,1961年出生于中国香港,籍贯新界北区上水松柏塱村,为家中长子,有5个弟弟,曾在香港从事仓务员/仓库管理员工作,长期往返香港和深圳两地。其1994年跑到深圳躲债,结识来自湖南的女子易红英并同居,1998年生下儿子小恒。当时其工资9000元每月,但因长期沉迷赌博并背负债务,还需要交房租和给家用之类的,家庭经济矛盾激化,后家庭关系急转直下,最终在2000年行凶。

作案后先以塑料薄膜与胶带层层包裹遗体并藏于出租屋,后因房东收房于2002年底转移至同楼另一处继续藏匿。其后多年他仍按期交租、偶尔查看,直至2014年欠租,加之手机丢失联系不上才暴露,房东于5月3日房东打扫时在床下发现密封纸箱并报警,5月4日简伟南被警方控制。

自述因经济压力与赌债产生先杀母子后自杀的念头,但最终选择活下。有报道称其在庭审中一度认罪后又翻供,称儿子系被害人所杀,自己酒后失手掐死女方,检方以证据链驳回。被害人家属提出约190万元赔偿请求。公开报道对其一审量刑表述存在差异,分别出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无期徒刑两种说法。因服刑表现良好,2023年减刑为有期徒刑22年,预计2045年11月刑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