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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带

故意杀人

出生日期:1970年1月9日

别名:

犯罪行为类型:故意杀人

受害人数:认定1人死亡,自述另9起,其中7人死亡,2人未遂

犯案日期:2013年 至 2014年12月16

逮捕日期:2014年12月16

犯罪方法:毒杀受照顾老人,并勒杀未死者

犯罪区域: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刑罚状态:2016年5月4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时间轴:

2013年 曾因盗窃罪被拘留

2014年12月13日 经家政公司介绍,以月薪2600元受雇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照顾70岁的何老太。她曾明确提出即使只照顾老人一小时,也要按一个月支付工资的奇怪要求

2014年12月14日 至 15日 何天带在照顾老人期间表现正常,未引起家属怀疑,此时她已随身携带准备好的针筒、敌敌畏、安眠药等可疑物品

2014年12月16日4:00左右 将安眠药和敌敌畏掺入肉汤,诱骗或强迫何老太喝下

2014年12月16日4:20左右 待何老太昏睡后,用针筒将毒肉汤注入其腹部和臀部

2014年12月16日6:00左右 发现老人未死,便用尼龙绳从背后勒颈致窒息死亡

2014年12月16日8:30左右 何天带通知家属老人走了,并索要一个月工资。因家属发现存折、耳环等财物丢失并与其争执,何天带在争执中主动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2014年12月16日上午 法医在老人遗体上发现勒痕和疑似针孔,死因可疑,随后警方在何天带的行李中搜出针筒、敌敌畏等作案工具,将其当场控制

2015年12月24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对指控事实无异议,但拒绝详述动机

2016年5月4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何天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何天带,1970年1月9日出生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关春村,是家中四个孩子中的老二。她仅接受过小学教育,性格孤僻自卑,与家人关系疏远。据邻里回忆,她从小少言寡语,常缩着头走路,因家贫且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家庭氛围冷漠。成年后,她与母亲因婚嫁等问题矛盾激化,长期不往来,甚至在母亲生前被拒之门外,连父亲去世也未回乡奔丧,与家庭几乎断绝联系。

公开资料中关于何天带的情感经历信息有限且存在矛盾。有报道称她早年曾与一男子同居并育有一子,后被男方家人赶走,导致亲子关系疏离。另有报道称其育有一女。虽有矛盾,但这些经历共同指向了一个问题,就是她极有可能在成年后的感情生活中长期受挫,缺乏安全感。

约2003年起,何天带开始在佛山、广州等地从事保姆工作。她平时生活拮据,租住简陋,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常捡拾废品,被邻居评价为古怪。2013年,她曾因盗窃被短暂拘留。据鉴定,案发时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警方的多轮审讯中,何天带除首次否认外,后续多次均供述了此案及另外9起利用相同手法杀害老人的犯罪事实。据何天带供述,在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间,她利用保姆身份,以做几天也算一个月工资为由,用安眠药、敌敌畏毒杀或勒死老人,并制造自然死亡假象,以此快速获取整月工资。她声称在此期间作案10起,致8人死亡。因多数家属未报警且尸体已经火化,证据不足,最终仅有南沙的案件形成完整证据链被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的庭审中,何天带承认全部作案事实,并在公诉人追问下承认把财物藏在内衣里,说自己本来想丢掉但没来得及。当问及作案动机,何天带拒绝解释,仅称杀人偿命,并不停重复说自己不想在那里呆那么久,想马上解决,又说自己之前坐了六七个月,回到看守所又要遭殃等。

庭审时,何天带说起被抓的经过,称当时是自己报案的,家属不愿意给整月工资,自己的行李也被翻了两三次,还想动手,于是自己才说要报警,老人的儿媳说报警就报警,后来警察就来了。何天带还说,当时家属不敢肯定她杀了何老太,只是说存折、耳环不见了。警察来了以后,有个女家属当着警察的面,说老人家都不知道是不是保姆杀死的,警察就直接把自己抓了。随后,何天带开始当庭质疑警察抓她不符合法律程序,不为大众着想,实际上,是因为法医当场发现老人脖子上的勒痕才认为是非正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