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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义和

爆炸/故意杀人

出生日期:1946年1月17日

别名:无

犯罪行为类型:爆炸、故意杀人

受害人数:1人死亡,另有2名行人受伤

犯案日期:2007年7月9日

逮捕日期:2007年7月16日

犯罪方法:为摆脱情妇的纠缠,指使亲属和朋友,利用烈性炸药改装遥控爆炸装置,安装在情妇轿车驾驶座下方,后引爆致死

犯罪区域: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刑罚状态:2007年8月9日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8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

时间轴:

1993年 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同年被派往聊城挂职,在招待所结识17岁的服务员柳海平,发展成情人关系

2006年4月 柳海平离婚后,不断索要钱财并逼迫段义和与她结婚

2007年2月 段义和与亲戚开始密谋杀人方案,曾设计过煤气中毒、高速公路爆胎等方案均未成功

2007年7月9日 济南建设路发生汽车爆炸案,柳海平当场被炸死

2007年7月11日 亲戚在青岛被抓获,供出段义和

2007年7月13日 段义和在舜耕山庄被双规,两小时内交代犯罪事实

2007年7月16日 山东省委决定开除段义和党籍、公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日因涉嫌爆炸罪被刑事拘留并正式逮捕

2007年8月6日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07年8月9日 淄博市中院一审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8月23日 山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9月5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死刑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段义和,1946年1月17日生于山东省齐河县,农民家庭出身。1965年考入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系自动控制专业,成为当地首位大学生。1970年毕业后,1978年调至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从此步入政坛。他仕途顺畅,从副处晋升到副省级仅用17年。

1993年,47岁的段义和挂职聊城地委副书记,住在聊城县委招待所。年仅17岁的服务员柳海平被指定为其专职服务员,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挂职结束后,段义和利用职权将柳海平从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安排工作,并陆续为其购买房屋、小汽车,给予大量钱财。柳海平最终成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2006年4月,柳海平离婚后对段义和步步紧逼,要求他离婚娶她,索要100万元补偿费,甚至到有关部门告状。柳海平曾一天内给段义和打三四十个电话纠缠。段义和时年61岁,怕失去名声和地位,遂起杀心。

段义和指使其侄女婿陈志具体实施杀人计划。陈志时任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利用其工程兵出身的技术背景,向平阴县公安局刑警索要了2公斤炸药和5枚雷管,找到“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制作手机遥控爆炸装置。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30分,当柳海平驾车行驶至建设路时,陈志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当场将其炸死。爆炸还造成两名行人受伤,一辆出租车损毁。案件发生后,公安部专家迅速介入调查,警方仅用48小时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志。陈志到案后很快供述了全部作案过程,牵出幕后主使段义和。段义和被带走调查后,仅两小时就交代了罪行。同时,司法机关查明段义和还存在严重的受贿问题,涉案金额巨大,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据山东省检察院披露,段义和在提审时被问“如果让你再来一次”,他回答:“我现在就后悔用了炸药,如果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还得再弄死她。”

2007年9月5日,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死刑。当地政府对案件的定性包含三个最,新中国成立58年来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坏、蓄意爆炸杀人官员级别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