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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伟红

入室抢劫、奸杀

出生日期:1977年

别名:无

犯罪行为类型:入室抢劫、奸杀

受害人数:致死3人(户主庞仁君,36岁;其妻梁建中,35岁;其女9岁),另有幼子2岁幸免于难

犯案日期:2002年2月6日凌晨

逮捕日期:2002年3月4日

犯罪方法:三人经预谋,以事先偷配的钥匙开门入室,持刀将男户主杀死,用胶带纸封嘴、铁丝捆手脚将女户主轮奸后杀死,对9岁幼女实施奸杀,劫取现金250元、三星手机一台及金首饰后逃离

犯罪区域:中国 湖南省 株洲市

刑罚状态:2002年7月2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蒋伟红死刑,2002年9月30日,蒋伟红与同案犯宋三益、张宾伟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时间轴:

1998年9月至2002年1月 与宋三益、张宾伟先后犯有2起抢劫案、1起盗窃枪支弹药案和12起盗窃案

2001年6月 庞家保姆带幼子买西瓜时将家门钥匙忘在蒋伟红西瓜摊上,蒋伟红趁机偷配庞家钥匙

2002年2月6日凌晨 蒋伟红与宋三益、张宾伟持作案工具窜入株洲市天元区保利花园某栋201室行窃,形迹败露后持刀将户主庞仁君杀死,蒋和张将庞妻梁建中轮奸后杀死,宋将9岁幼女奸污后杀害,劫取财物后逃离

2002年2月8日 邻居发现尸体后报警,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周本顺将此案列为“2002年湖南第一大案”,要求省、市警方全力侦破

2002年3月4日 蒋伟红在保利花园一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

2002年7月23日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盗窃罪判处蒋伟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9月30日 蒋伟红与宋三益、张宾伟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犯罪者及案件背景:

1998年9月 至 2002年1月 蒋伟红与株洲人宋三益(案发时31岁)、张宾伟(案发时31岁)三人先后犯有2起抢劫案、1起盗窃枪支弹药案和12起盗窃案。三人臭味相投,均以盗窃为生,时常共同作案。

被害人庞仁君时年36岁,浙江人,在株洲从事稀有金属生意,经营有方,积累了不少财富。其妻梁建中时年35岁,株洲本地人,为家庭主妇。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女儿9岁,儿子2岁。庞仁君平日性格张扬,进出多坐出租车,手上戒指又大又粗,在与他人交谈中经常流露出自己做生意动辄数百万的现金流动,有人常见其买一包十多二十元的烟时从口袋里摸出一大摞钞票。蒋伟红表面上在保利花园小区摆摊卖西瓜,实际上在暗中观察小区里的有钱人伺机作案。他发现庞仁君比较招摇后,便设法接近其家人,了解到梁建中常邀邻居到家中打麻将,便刻意结识梁建中,成为其“麻友”。在到梁建中家中打麻将的过程中,蒋伟红发现了保险柜,遂一直寻找机会下手。

2001年6月的一天,庞家的保姆带着幼子来到蒋伟红的西瓜摊上买西瓜,一时粗心将庞家家门钥匙忘在了西瓜摊上。蒋伟红立即外出偷偷配了一套庞家的钥匙,然后将钥匙放回原处。保姆回来找钥匙时,蒋伟红还热心提醒其“钥匙不要掉了”。

2002年2月6日凌晨,蒋伟红与宋三益、张宾伟三人经过踩点,使用事先偷配的钥匙开门入室,窜入株洲市天元区保利花园某栋201室行窃。三人在作案过程中形迹败露,持刀将户主庞仁君杀死。随后,蒋伟红和张宾伟用胶带纸封住庞妻梁建中嘴巴,用铁丝捆住手脚,将其轮奸后杀死。宋三益以同样手段将庞家年仅9岁的女儿奸污后杀害。三名歹徒在庞家劫取现金250元、三星手机一台及金手链、金戒指、金项链等物后逃离现场。作案过程中,宋三益曾捂住庞某儿子的嘴巴,未见其反应,以为小命已绝,便逃离现场。直至2月8日,邻居才发现三人已死,其2岁幼子幸免于难。

案发后,株洲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2月8日晚,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长率领专家赶往株洲指导破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将此案列为“2002年湖南第一大案”,要求省、市警方全力侦破。警方经过布控,于2002年3月4日在保利花园一出租屋内将蒋伟红抓获。3月7日,警方在宋家桥将宋三益抓获归案。另一案犯张宾伟逃亡至广东顺德,于十几天后落网。

2002年7月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2002年7月2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蒋伟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2万元;被告人宋三益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2万元;被告人张宾伟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002年9月30日,三名被告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